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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勤保障部党复〔2023〕4号 |
关于设立城关校区物业(家属区)服务中心党支部及支委会的批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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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关校区物业(家属区)服务中心: 按照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》等规定,为全面加强党建对业务的引领,促进家属区党的工作与物业服务工作的深度融合,全面提高家属区物业服务品质,根据业务部门的提议,经2023年3月31日后勤保障部党委会议研究决定: 一、设立城关校区物业(家属区)服务中心党支部,将目前在城关校区物业(家属区)服务中心工作的党员整体归入新成立的党支部; 二、城关校区物业(家属区)服务中心党支部设立支委会,设支委成员三名,其中书记一名、组织委员一名、宣传委员兼纪检委员一名; 三、在支委会选举产生前,由中心主任尹肃红同志主持党支部工作。请尽快按规定提出召开党员大会的具体计划、酝酿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,将相关材料上报党委。 特此批复。
2023年3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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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03月31日印发综合办公室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