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科(室)、中心:
根据《后勤保障部公用房管理办法(试行)》,为了准确掌握公用房的配置及使用情况,后勤保障部决定对各科(室)、中心管理使用的公用房进行检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范围
公用房包括办公用房、服务用房(库房、值班室等)、经营性用房(含场地)、员工宿舍四类。不包括学生宿舍、学生食堂、留学生宿舍、教室、公共会议场馆。
二、工作要求
(一)时间要求。各科(室)、中心于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5月20日根据检查结果和填表说明,填写《兰州大学公用房检查表(2019)》(附件),并于2019年5月20日(下周一)下班前将材料报送至综合办公室。
(二)填报要求。所有报送材料须经各科(室)、中心主要负责人签字、盖章,于规定的时间内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报送至综合办公室,文件统一命名为“××科室(中心)公用房检查”。
(三)结果应用。此次结果的准确度、及时率等将作为各科(室)、中心,二级主管专责以上管理人员五月份的绩效考核指标。
联系人:沈梦莹
邮 箱:houqb@lzu.edu.cn
后勤保障部综合办公室
2019年5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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